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1-11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的概述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为了运用优质资源快速发展带来的投资收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9975.20 万元认购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精密”)新增注册资本 740 万元,其余部分计入金帝精密的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帝精密 4.50%股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金帝精密主要从事于轴承保持器的生产与制造。主导产品以研发制造系列高端轴承保持器为主,应用领域涵盖:轨道交通、汽车、重载货车、风力发电、海洋工程装备、高速数控机床、大功率工程机械等高端装备。采用自有专利技术成功研发出的高速静音轴承保持器、重载圆锥轴承保持器、大功率风电轴承保持器等系列产品,在产品结构、整体成型、表面防腐等方面实现了重大技术突破,精度高、噪音低、可靠性高,已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
经综合考虑金帝精密的现有资产、产品技术、未来发展前景及对其未来上市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结合金帝精密 2021 年的预计盈利情况,按照一级市场投资机械制造业10-15 倍的市盈率,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以增资前估值 200,000 万元,每一元注
册资本 13.48 元的价格,出资 9975.2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740 万元。除计入目标公
司注册资本的部分以外,增资价款的其余部分计入金帝精密的资本公积金。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金帝精密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7,026.52 88,470.86
负债总额 40,825.54 40,216.07
净资产 56,200.98 48,254.79
财务指标 2021 年 1-8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3,265.63 46,634.62
净利润 7,946.20 10,146.14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金帝精密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于2021 年2 月 26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受理,目前正在接受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
二、交易的进展
2021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聊城市金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帝咨询”、“控
股股东”)、郑广会(“实际控制人”)、聊城市鑫智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鑫智源”)、聊城市鑫慧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鑫慧源”)、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帝精密”或“目标公司”)(以上各方分别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新强联称为“投资方”)签署了《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和《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 本次增资及目标公司
1.1. 目标公司本次增资前的股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聊城市金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000 53.91
聊城市金源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3,300 22.24
(有限合伙)
郑广会 2,000 13.48
聊城市鑫智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69 8.55
聊城市鑫慧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0 1.82
合计 14,839 100
1.2. (a)目标公司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注册资本由 148,390,000
元增加至 164,33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 15,940,000 元。投资方同意根据本
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每一元注册资本 13.48 元的价格,出资【9975.20】万
元(“增资价款”)认购新增注册资本【740】万元(“本次增资”或“本次
交易”)。除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以外,增资价款的其余部分计入目
标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b)每一现有股东特此同意本次增资,并且特此放弃其在适用法律和目标公司现
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项下就本次增资享有的优先认购权(如有)。
(c)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3. 本次增资结束后,目标公司总股本数量为 16,433 万股,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聊城市金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000 48.68%
聊城市金源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3,300 20.08%
(有限合伙)
郑广会 2,000 12.17%
聊城市鑫智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69 7.72%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740 4.50%
宁波澳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70 2.25%
宁波澜溪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0 2.25%
聊城市鑫慧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0 1.64%
聊城市鑫创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 0.69%
合计 16,433 100%
2. 股份交割
2.1. 在本协议第 4 条约定的所有交割先决条件(定义见下文)得到满足或被投资方
适当豁免(除非某项交割先决条件依其性质而言应当于缴款日当日满足,则受
限于该项交割先决条件在缴款日得到满足或被豁免)后,目标公司应向投资方
发出书面通知(“缴款通知”),缴款通知中应包括 (i) 目标公司银行账户信
息,(ii) 第 3 条项下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或被豁免的确认函,以及
相关证明文件,以及 (iii) 通知日期(“缴款通知日”)。
2.2. 缴付增资款
(a)在缴款通知日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投资方应将人民币【9975.20】万元以
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账户(“缴款”),投资方实际付款的日
期为“缴款日”。
(b)在缴款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6,433 万元。各方确认,自缴款日起,
投资方就认购的股份享有完整的、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
应股东义务。
(c)目标公司应于缴款日向投资方交付:(i)记载投资方本次增资出资额的出资证
明书;(ii) 已将投资方作为股东登记在册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名册原件,股
东名册应记载的投资方增资款的具体金额、增资款中计入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
金的金额、股份比例,与本协议约定一致;(iii)资金往来收据。
2.3. 工商变更登记
(a)目标公司应在收到增资款后十五日内且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一切必备手续。(“交割日”)
(b)目标公司应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三日内将准予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
件、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原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交由投资方留存。3. 陈述、承诺和保证
3.1. 本协议中的一方向其他各方陈述、承诺和保证如下:
(1) 本协议各方均系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各方均具有必
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 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并具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按本协议条
款执行。
(3)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导致对其作为一方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公司章程的违
约。
3.2. 金帝咨询、目标公司向投资方陈述、承诺和保证如下:
(1) 金帝咨询、目标公司已就本次投资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 目标公司是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的注
册资本已全额缴足并经有效验证,不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况。
(3) 本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或政策上的障碍,不会导致目标公司其他
相关资产的丧失、失效、被撤销,不会导致目标公司承担额外的债务。
(4) 目标公司合法、有效地拥有其全部资产,不存在任何对该等资产的价值及目标
公司运用、转让、处分公司资产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
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 目前不存在任何现时已经发生的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资产和经济利益可能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及其它司法程序。
(6) 本次增资股份完成交割前,不会宣布、支付任何利润或进行其他分配;
(7) 本次增资股份完成交割前,不会发行或同意发行任何股份和/或债券,不制定或
通过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派发期权或作出类似承诺,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