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1-081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 号)同意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999,939.71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9,205,708.4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794,231.2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帐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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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
投资额 核准文件
1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 93,500.00 93,500.00 备案项目代码:
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0-410323-34-03-109704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700.00 19,700.00 备案项目代码:
2101-410323-04-01-997369
3 补充流动资金 32,800.00 32,800.00
合 计 146,000.00 146,000.00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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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文件,通过上述核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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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新强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新强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新强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