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1-082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 号)同意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999,939.71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9,205,708.4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794,231.2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帐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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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
投资额 核准文件
1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 93,500.00 93,500.00 备案项目代码:
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0-410323-34-03-109704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700.00 19,700.00 备案项目代码:
2101-410323-04-01-997369
3 补充流动资金 32,800.00 32,800.00
合 计 146,000.00 146,000.00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机会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三)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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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包括购买理财产品和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a、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b、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上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可控,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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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文件,通过上述核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其他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