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该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和抵押担保等相关合同或协议,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二、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