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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3

锦盛新材: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6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
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 董事会组成

  董事长:阮荣涛先生

  非独立董事:阮荣涛先生、高丽君女士、阮棋江先生、昌海峰先生、阮岑泓女士、施中秋先生

  独立董事:陈睿锋先生、武四化先生、陆培明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阮荣涛先生(主任委员)、阮棋江先生、陆培明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陆培明先生(主任委员)、武四化先生、阮棋江先生
  审计委员会:陈睿锋先生(主任委员)、陆培明先生、高丽君女士

  提名委员会:武四化先生(主任委员)、陈睿锋先生、阮荣涛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夏书良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夏书良先生、朱卫君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赵银飞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阮棋江先生

  副总经理:周新女士、阮岑泓女士、蔡毅峰先生、阮棋达先生、段刘滨先生、刘振毅先生

  财务总监:段刘滨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振毅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刘振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四、 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严立琴女士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严立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振毅、严立琴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渔舟路 9 号

  联系电话:0575-81275923

  传真:0575-82770999

  电子邮箱:zhengquanbu@zj-jinsheng.com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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