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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4

锦盛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 年 11 月12 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3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阮荣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由于收到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选举洪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鉴于洪煜先生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选举洪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取消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洪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选举阮岑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洪煜先生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阮荣涛先生提名阮岑泓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拟选举阮岑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担任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 9 号)一楼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阮荣涛先生提交的
《关于增加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阮荣涛先生提请将《选举阮岑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一并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暨延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岑泓女士,198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2016
年 11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信息
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阮岑泓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25%),系阮荣涛先生和高丽君女士的子女,与阮棋江先生和阮棋达先生系堂兄妹关系。阮荣涛先生、高丽君女士、阮晋健先生、阮岑泓女士、阮荣根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除上述情形外,阮岑泓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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