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70,554,825.73 元,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489,371.21 元,按 10%的比例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金为 373,958,379.42 元,未分配利润为 201,595,259.82 元。
公司拟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5 股,合计转增 50,000,000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50,0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该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规模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