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或“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人员情况: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1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24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1 人。
业务信息: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828.0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770.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683.00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656.0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4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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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
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11 名,未受到刑事
处罚。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
审计,2018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勇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将在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勇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勇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和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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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和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在开
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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