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3-029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0291 号):公司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696,069.32 元,加上 2022 年初未分配利润 507,086,959.2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859,969.12 元,减去 2022 年度实施分配 2021 年度现金分红派发
22,200,750.00 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7,722,309.46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6,821,421.43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稳健的经营业绩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6,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1 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2,857,1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 30.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