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3-017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 日通过电话、通讯及书面方式
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 日下午 4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推举董事黄立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7 名,董事童东风、李文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选举董事黄立新先生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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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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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选举吴壮志先生、许江涛先生、黄立新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吴壮志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选举李文昌先生、吴壮志先生、汪学文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文昌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选举许江涛先生、李文昌先生、吴荣斌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许江涛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选举汪学文先生、吴壮志先生、童东风先生、傅东升先生、苏电礼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汪学文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总经理 1 人,聘任苏电礼先生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做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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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李安洲先生、杨旭东先生、申其林先生、王冬雪女士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做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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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聘任李安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聘任杨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聘任申其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聘任王冬雪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王冬雪女士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做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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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李欢先生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
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做出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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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张兰女士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