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2-043
中 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调 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419,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057,235.8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362,364.1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 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6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实施主体
号 资金金额
1 彩色墨粉项目 11,500.00 11,500.00 汉光耗材
2 黑色墨粉项目 4,532.00 1,981.00 汉光耗材
3 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 6,000.00 5,062.00 中船汉光
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5,800.00 5,800.00 中船汉光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5,993.24 中船汉光
合 计 33,832.00 30,336.24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的募 投项目为“彩色墨粉项目”。
(一)“彩色墨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彩色墨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使用的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金金额(不包括利
息)
彩色墨粉项目 11,500.00 2,322.02 9,177.98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彩色墨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共计
2,322.02 万元(未经审计),主要是进口设备的预付款。
(二)“彩色墨粉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 额和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彩色墨粉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实 施进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变更/调整前 变更/调整后
一 实施地点 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 河北省邯郸市开发区尚壁
船路 12 号 东街 8 号
二 实施方式 拟使用募集资金在现有厂区新 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控股
建 6#车间。 股东汉光重工现有厂房。
(注)
三 投资总额 工程费名称 投资额 工程费名称 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2614.24
2 工艺设备购置费 5517.53 设备工程费 7336.1
3 工艺设备安装费 91.78 安装工程费 352.7
4 其他费用 902.35 其他费用 298.9
5 基本预备费 785.07 基本预备费 281.3
6 铺底流动资金 1589.00 铺底流动资金 879.0
7 合计 11500.00 合计 9148.0
达到预定
四 可使用状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态时间
注:1、汉光重工指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本次董事会审议《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汉光耗材产业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该议案无法通过股东大会,或者相关资产产权无法转移到公司,则公司将租赁该产业园区内厂房进行彩粉生产线的建设。如果租赁该产业园区内厂房,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剩余的未确定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为 2,352 万元(不含利息),该部分剩余的未确定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找到新的投资项目时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将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彩色墨粉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的原因
1、“彩色墨粉项目”于 2018 年 3 月取得备案证(邯经审备字
[2018]27 号),由于时间久远,汉光耗材现有厂区使用的滇池 036线路已满负荷,已经无法满足新增墨粉生产线电力增容 4,000KVA 的要求;且汉光耗材厂区再增加生产线建设,难以满足日益提高的安全、环保、消防要求。因此,公司为分散经营风险、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长远发展,拟变更“彩色墨粉项目”实施地点。
2、变更项目建设实施地点后,由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汉光重工现有厂房,“彩色墨粉项目”不再新建彩粉生产车间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因此,相应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3、公司始终围绕主营业务发展以及募投项目的总体规划,根据近两年受疫情等外部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贸易政策、客户需要等变化、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公司战略,公司谨慎、适度调整彩色墨粉项目的建设期。同时,为使公司产能利用率与市场需求更加匹配,并且为了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实现股东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合理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因此,拟将“彩色墨粉项目”实施期限延期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彩色墨粉项目”本次变更及调整所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彩色墨粉项目”本次变更及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彩色墨粉项目”本次变更及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变更及调整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提请注意“彩色墨粉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及后续存在实施进度变更的风险;以及公司购买汉光重工厂房土地等相关资产未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或者相关资产产权无法转移到公司的风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彩色墨粉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彩色墨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