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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