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1-028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7,844,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3%)的大股东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20,200 股,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960,1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5,920,2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国风投基金《关于计划
减持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17,844,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6.03%。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计划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20,200 股,
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960,1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5,920,2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若减持期间公司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国风投基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所持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公司所持股票。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公司拟通过相关规定要求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数量。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发行人股票数量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4、减持期限。在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若本单位/
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提前披露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国风投基金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上述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拟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