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 元。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共
募集资金 715,000,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15,858,791.27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699,141,208.73 元。
截止 2022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3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54,749,018.83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人民币 17,394,771.97 元;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
集资金 389,584,265.96 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5,748,142.73 元,2024 年半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72,021,838.17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4,392,189.90元。
(二)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91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639,31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0.5 元。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本公司
共募集资金 353,212,797.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10,546,338.0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342,666,458.99 元。
截止 2024 年 2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4] ]001100009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5,159,584.69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
民币金 3,505,925.70 元;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
资金 31,653,658.99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07,506,874.3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3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为:
对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实施项目子公司 URBAN CONNECTED (CAYMAN) CO., LIMITED(以
下简称“开曼公司”)所属企业 URBAN CONNECTED(USA) CO.,LIMITED(以下简称“城际互联(美国)”)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22年 1 月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曼公司、城际互联(美国)、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
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 634149106 — 6,965,434.79 活期存款
桥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91190078801100001830 — 22,074,246.05 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7010122001443992 699,141,208.73 — 已销户
HSBC Bank (China) Company Ltd. 006-453450-056 — 4,068,056.33 活期存款
HSBC Bank (China) Company Ltd. 006-453450-057 — 1,272,082.56 活期存款
合 计 699,141,208.73 34,379,819.73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先行存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 77010122001443992 ) , 根 据 募 投 项 目 承 诺 支 出 金 额 转 入 相 应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634,141,208.73 元、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0.00 元后无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144,392,189.
90 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34,379,819.73 元的差异 110,012,370.17 元,其中:利用闲
置募集资 金进行补充流动资 金 120,000,000.00 元,理财 扣除取得对应投资 收益
5,285,621.45 元,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和汇兑损益后的净额 4,702,008.38
元。
对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
然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
验区分行北京海淀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24 年 2 月同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北京海淀大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
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 644397265 344,489,147.34 7,755,429.41 活期存款
桥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 321870100100022577 — 494,074.30 活期存款
行
农业银行北京海淀大街支行 11-051001040018042 — 731,822.06 活期存款
合 计 344,489,147.34 8,981,325.77
《 2022 年 度 向 特 定 对 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对 照 表 》 中 募 集 资 金 结 余 金 额
307,506,874.30 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8,981,325.77 元的差异 298,525,548.53 元,其
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200,000,000.00 元,理财扣除取得对应投资收益 559,684.33 元,未扣除
的相关的发行费用 729,049.04 元,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85,718.10 元。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