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曲宁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出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2年 1 月 21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401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54,668,5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0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4,152,9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7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15,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25,6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15,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4%。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21,8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98%;反对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156%;反对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21,8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98%;反对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156%;反对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曲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曲宁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3.02 选举赵永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赵永志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3.03 选举杨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杨丽萍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3.04 选举孙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孙晓燕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郑纬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郑纬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4.02 选举耿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耿建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4.03 选举梁清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梁清华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 选举孙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孙捷女士当选公司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5.02 选举周东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周东波先生当选公司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