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0-05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1,316,27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10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10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 9 号宝蓝金园国际中心 B 段三层 B3010 号房间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杨丽萍
咨询电话:010-51995976
传真电话:010-8886212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