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及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审阅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68 名激励对象(其中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 2 名、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 66 名)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