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6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致歉的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志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志生先生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致歉函,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董事、总经理高志生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023%)。
高志生先生于 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1,044,663 股,超出减持计划数量上限 44,663 股,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超出股数
(元/股) (股) 本比例(%) (股)
高志生 2023 年 4 月 4 日- 25.0107 1,044,663 0.9426% 44,663
2023 年 5 月 5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7,966,425 7.1881% 6,921,762 6.2455%
高志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91,606 1.7970% 946,943 0.85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74,819 5.3911% 5,974,819 5.391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志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
披露,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23%,但因
操作失误,导致实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044,6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26%,
超出原计划减持数量44,663 股。高志生先生本次超减持计划减持的行为违反了《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后,高志生先生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违规情况
及出现该违规情形的原因,其并无主观故意,系误操作造成,主动向公司及董事会
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并对本次违反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深表歉意,向广大
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
高志生先生承诺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再减持其个人账户持有
的公司股票;今后将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证券账户的管理,重新巩固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审慎操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立即核实了相关情况。经核实,高志
生先生持有的股份系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前及 2022 年 5 月公司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其本次交易过程中不存在短线交易;前述减持行为未发
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窗口期内,不存在窗口期违规减持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谋求利益的情形;合计减持数量占其自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未超出 25%,亦
未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其超出减持计划减持股票 44,663 股非主观故意违规,系
误操作造成。公司要求高志生先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股票账户管理,严格履行作为公司高管的义务。
公司将以此为戒,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则,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除上述超出减持计划减持 44,663 股公司股份的违规情况外,高志生先生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均遵循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高志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高志生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高志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