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9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4,768,969.96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13,190,317.74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31,905,600.67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4,202,063.96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2 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4,202,063.96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 110,827,2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2,165,440.0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符合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 相关意见的说明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预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 者的回报,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 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 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本次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 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 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