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2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356,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咨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33 号 11 层
咨询联系人:牛红勋
咨询电话:0371-86589303
传真电话:0371-60937778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