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1-022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水比德”)2021
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杭州为“设计 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1,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23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81,032.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901.2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131.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 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ZF1082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本次拟新增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行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的要求,公司将新增“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 基础上,新增杭州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情况为:
新增前 新增后
项目用地情况 服务网点 项目用地情况 服务网点
购买写字楼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购买写字楼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租赁写字楼 郑州、西安、厦门、海口 租赁写字楼 郑州、西安、厦门、海口、
杭州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业务较原先规划进一步扩张,本次拟新增杭州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目标,通过扩大市场覆盖区域,完善公司的设计服务网络体 系。同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布局,有利于公司在浙江地区实现“本地 化”经营,增强公司跨区域项目的运作能力,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且进一 步扩充设计人才队伍、优化设计人才结构,为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助力公司充分挖掘新兴潜在市场,同时为扩大公司在全国景观设计行业的市场占有率 和品牌知名度提供重要支撑。以便于公司更好地开拓区域性市场,支持全国市场发展, 从而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需要,同时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而进行的调 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和实施 方式,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好地实施及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杭州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 实施地点。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 等程序,将按相关法规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履行了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新增杭州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杭州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战略布局需要,新增杭州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好地实施及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杭州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山水比德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民生证券对山水比德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