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潘浩先生、王俊胜先生,监事李雪飞先生、孙细平先 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如下:
1、持有公司股份 142.07 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9495%)的董事兼
高级管理人员潘浩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5.51 万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 0.2373%。
2、持有公司股份 25.60 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11%)的董事兼高
级管理人员王俊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0 万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 0.0428%。
3、持有公司股份 3.00 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01%)的监事李雪
飞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0.75 万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 0.0050%。
4、持有公司股份 3.80 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54%)的监事孙细
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0.95 万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 0.0063%。
近日,公司收到潘浩先生、王俊胜先生、李雪飞先生、孙细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潘浩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355,175股,占公司总股本 0.2334%;王俊胜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20%;李雪飞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49%;孙细平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潘浩 集中竞价 2024 年 5 月 27 日 36.46 355,175 0.2334%
王俊胜 集中竞价 2024 年 5 月 27 日 36.46 64,000 0.0420%
李雪飞 集中竞价 2024 年 5 月 27 日 37.02 7,500 0.0049%
2024 年 5 月 27 日
孙细平 集中竞价 35.45 9,500 0.0062%
2024 年 5 月 28 日
合计 - - 472,575 0.3104%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比 占总股本的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20,700 0.9495% 1,065,525 0.7001%
潘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5,175 0.2374%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5,525 0.7121% 1,065,525 0.7001%
合计持有股份 256,000 0.1711% 192,000 0.1261%
王俊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000 0.0428%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2,000 0.1283% 192,000 0.1261%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 0.0201% 22,500 0.0148%
李雪飞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00 0.005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00 0.0151% 22,500 0.0148%
合计持有股份 38,000 0.0254% 28,500 0.0187%
孙细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500 0.0063%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500 0.0191% 28,500 0.018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