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
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2020 年 IPO 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0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0 年 6 月29 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3,723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01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372,672,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075,655.1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1,596,644.9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 440ZC0019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25,053,524.83 元,加
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5,057,054.62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600,174.69 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40,468.13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
综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26,593,992.96
元,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5,059,534.43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62,186.37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一致。
(二)2023 年半年度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 11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4024 号)《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3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 4 月 8 日,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 330,000,000.00
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缴入,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3,468,500.00元(含税)后的余额 326,531,500.00 元已缴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扣除上述发行费用人民币 3,272,169.8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727,830.1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 440ZC001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项目 121,364,399.69 元,加上累
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3,176,771.17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08,343,871.48 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6,156,985.66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57,521,385.35 元。
综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57,521,385.35
元,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4,832,292.47元,
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73,842,407.12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0 年 IPO 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20 年 6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说明
中国民生银行东 募集资金 已销户
莞长安支行 628680888 专户 -
中信银行东莞长 8110901013201110447 募集资金 - 已销户
安乌沙支行 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东 募集资金
莞长安支行 612867898 专户 653.09
中信银行东莞长 募集资金
安乌沙支行 8110901012001297345 专户 0
中国民生银行东 624660888 募集资金 1,018.07
莞长安支行 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东 募集资金
莞长安支行 646686666 专户 60,515.21
合计 62,186.37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955,118.41 元(其中 2023
半年度利息收入 2597.52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107,616.43 元,(其中 2023 半年度投资收益 0.00 元),已扣除手续费 3200.41 元
(其中 2023 半年度手续费 117.71 元)。
(二)2023 年半年度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银行合并简称“开户银行”)。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说明
中国银行东莞长 募集资金
安支行 680875565806 专户 8,447.6
中信银行广州分 8110901013701424578 募集资金 68,441,707.61
行 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东 募集资金
莞长安支行 680888000 专户 105,392,251.91
合计 173,842,407.1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4,427,870.00 元(其中 2023
半年度利息收入 1,656,644.1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406,506.85 元,(其中 2023 半年度投资收益 0.00 元),已扣除手续费 2,084.38 元(其
中 2023 半年度手续费 1,122.80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2023 半年度 IPO 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附件 2:2023 半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2023 半年度 IPO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 半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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