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争雄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末,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9人。
3、业务规模
2022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24.67万元。
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452.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00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俊彬,2010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程,201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霞,200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司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司农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司农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司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司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司农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同意续聘司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