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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0

胜蓝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4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一)因权益分派涉及的授予价格调整

    1、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2021年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了《2020年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148,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了《2021年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148,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2、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方法及结果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12.30-0.15-0.07=12.08元/股。

    (二)授予数量的调整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5,000股进行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239.50万股调整为229.00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归属、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作废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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