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8,9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335,000.00 元(含税)。本次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派比例进行调整。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5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8,9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杨旭迎
咨询电话:0769-81582995 传真电话:0769-81582995
七、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