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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胜蓝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蓝股份”)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
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雪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曾一龙先生、田子军先生、令西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审核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2)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1)。《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要求编制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0 年度公司管理
层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和经营思路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有效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与公司成
长性相匹配,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
司总股本 148,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 亿元(含 3.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已申请但尚未到期的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票据业务、保函及信用证等。实际融资可能存在需适当调整授信分配额度及金融机构的情形,以最终金融机构核准的授信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以在核准额度内依据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募集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9、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8)。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作出以下变更:

    (1)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胜蓝”)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胜蓝”)及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实施地点由乳源县乳城镇国道323 线东北侧(污水处理厂西侧)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横东路 225 号及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西兴街 6 号。

    (2)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由韶关胜蓝变更为胜蓝股份,实施地点由乳源县乳城镇国道 323 线东北侧(污水处理厂西侧)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横东路 225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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