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2月2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雪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曾一龙先生、田子军先生、令西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计划能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杨旭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请杨旭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胜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xx)。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
附件
杨旭迎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研
究生学历(MBA)。曾就职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翱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意博电子(东莞)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7 月起任职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杨旭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旭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