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无 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拟将公司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289.95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5.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000,000.00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50,562,600.00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29 号”《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
根据《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500 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 26,644.84 19,596.16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635.13 10,460.1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51,279.97 35,056.26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2,546.06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0]核字第9037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010)。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
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2020-038)。2020 年 11 月 5 日,
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的公告》(2020-05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无锡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的公告》(2022-129),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担任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由兴
业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持
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2023 年 1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
券以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重新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4月2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 截至 2023年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4 月 21 日余 备注
额
无锡帝科电子材 江苏银行股份
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 21910188000188129 216,001,692.46 22,872,739.78 活期
科技支行
无锡帝科电子材 招商银行股份 已销
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宜兴 610902269810708 50,000,000.00 - 户
支行
无锡帝科电子材 宁波银行股份
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宜兴 78050122000221462 54,601,000.00 26,737.66 活期
支行
无锡帝科电子材 交通银行宜兴 39400069601300008 50,000,000.00 - 已销
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山支行 4783 户
合计 370,602,692.46 22,899,477.44
注1:交通银行宜兴东山支行(394000696013000084783)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用途系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于2020年12月17日进行了销户,募集资金
利息2,730.01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610902269810708)募
集资金账户的使用用途系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于2021年11月
26日进行了销户,募集资金利息0.45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
使用完毕,账户已注销;“年产 500 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决定对前述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年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4 月 21 日募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节余
号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累计 资进度 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 500 吨正面
1 银浆搬迁及扩能 19,596.16 18,055.63 92.14% 2,287.27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 10,460.10 10,669.76 102.00% 2.67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 5,000.00 5,000.00 100% 0
目
合计 35,056.26 33,725.39 - 2,289.95
注:1.因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一定的
利息收益,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2.表
中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主要包括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