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2022 年 6 月 23 日、2022 年 6 月 24 日、2022 年 6 月 27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重组的定价基准日以及对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新,并对重组报告书(草案)进行修订,同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2022 年 6 月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首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300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相关审核问询问题;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由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江苏索特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估值基准日
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审计和估值报告有效期截止日均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同意上述中止审核申请。目前,本公司正协同独立财务顾问组织相关方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加期审计、估值、申请文件更新及问询函回复等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更新申请材料并申请恢复审核。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暨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股东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6,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5),截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
秋岚女士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股东未来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公司存在后续因股东实施减持计划导致股价波动的风险,相关人员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
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公司股东新疆 TCL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处于有效期内,上述股东未来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公司存在后续因股东实施减持计划导致股价波动的风险,相关人员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