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补充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签署采购框架合同并双方盖
章生效;
2. 合同系公司为采购日常生产经营用原材料而签订,属于公司常规业务,不
会对公司业绩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 合同存在买卖双方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
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履约能力、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
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签署概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与 DOWA Electronics Materials Co., Ltd(以下简称“DOWA”)签
订了《Framework Contract of Silver Powder Purchase》(《银粉采购框架合同》,
以下简称“框架合同”)。根据上述框架合同,双方约定的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并约定合同期满后,除非一方向另一方书面发出通知终止合同外,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上述框架合同未约定合同金额,具体银粉采购信息以公司后续下达的采购订单内容为准,采购订单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于以上框架合同,公司与 DOWA 连续十二个月签订
的银粉采购订单累计不含税金额折合成人民币为 17.65 亿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资产总额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现补充披露如下:
序号 订单签署时间 交易对手方 订单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订单标的
名称
1 2020 年度(2020 年 8 月 4 DOWA 6.77亿元 Silver Powder
日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
2 2021 年度(2021 年 1 月 1 DOWA 10.88亿元 Silver Powder
日至 2021 年 8 月 3日)
合计 - 17.65亿元 -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基本信息
DOWA Electronics Materials Co., Ltd
成立时间:2006 年 5 月 2 日
住所:东京都千代田区外神田四丁目 14 番 1 号
注册资本:10 亿日元
公司类型:日本上市公司 DOWA Holdings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业务:电子材料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
2.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 DOWA 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上述合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3. 最近三年类似交易情况
2018-2020 年度,公司对 DOWA 产生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70,315.52 万元、
109,501.29 万元和 115,847.58 万元,占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84.55%、
84.27%和 73.25%。
4. 履约能力
公司与 DOWA 已持续、稳定、良好的合作多年,形成了互利共赢的战略合
作关系。DOWA 在行业内的商业信誉良好,合同履约能力较强,履约风险可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Framework Contract of Silver Powder Purchase》(《银粉采购框架合同》)
主要条款:
1. 合同签约方
买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DOWA Electronics Materials Co., Ltd
2. 合同标的:Silver Powder(银粉)
3. 签署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
4. 生效时间:本合同在双方签署之后生效
5. 定价方式:(银价*1.01+加工费)*汇率,具体价格以采购订单为准
6.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根据采购订单安排。
7. 付款:根据采购订单中所选支付方式,通过信用证或电汇
8. 违约责任:对于买卖双方的违约行为,违约方应相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损
失。
四、合同签署及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系公司为采购日常生产经营用原材料而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和正常业务行为,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 合同存在买卖双方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履约能力、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
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存在订单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框架合同以及后续采购订单的签订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 《Framework Contract of Silver Powder Purchase》(《银粉采购框架合同》);
2. 采购订单表。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