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9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
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青岛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
一致行动人淄博泰格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收到股东青岛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平潭
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盈科”)、淄博泰格
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格盈科”)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情况的告知函》,青岛盈科、泰格盈科于 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已剔
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1.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青岛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团岛路 2 号 607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淄博泰格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山东省淄博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防汛路 1 号 402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8月 7 日至 2023 年 8月 15 日
股票简称 康华生物 股票代码 30084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337,500 1.00
合 计 1,337,50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权益变动方式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交易 787,500 0.59
大宗交易 550,000 0.41
合 计 1,337,500 1.00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青岛盈科 11,770,011 8.80 10,632,511 7.95
泰格盈科 2,124,981 1.59 1,924,981 1.44
合计持有股份 13,894,992 10.39 12,557,492 9.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94,992 10.39 12,557,492 9.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编号:2023-044),股东青岛盈科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3,361,371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
司总股本的2.51%);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61,371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51%);股东泰格盈科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651,088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
的0.49%);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51,088股(即不超
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49%)。
股东青岛盈科、泰格盈科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 次 变 动 是 否 存 在 违 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注:(1)计算上表“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901,775股(公司最新披露数据);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