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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华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3

康华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5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蔡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096,84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6.05%)的股东蔡勇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76,5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00%)。
  2、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蔡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蔡勇                      8,096,847                  6.05%

  注:计算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901,775 股(公司最新披露数据)。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4、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2,676,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2.00%(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5、减持期间:竞价交易减持,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
月内(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实施,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
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减持,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实施,
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蔡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1、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减持公司的股份:(1)本人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或公司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蔡勇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蔡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蔡勇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蔡勇)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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