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8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平潭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淄博泰格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持股5%以上股东平潭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盈科”)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681 股(即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51%);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484股(即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67%)。
持股5%以上股东平潭盈科之一致行动人淄博泰格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格盈科”)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8,519股(即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49%);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2,316股(即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33%)。
因在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平潭盈科和泰格盈科出具《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平潭盈科、泰格盈科股份减持时间较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2.05.19- 93.27 83.40-113.13 958,850 0.72
2022.07.04
平潭 2022.06.24-
盈科 大宗交易 102.44 93.09-113.13 580,000 0.43
2022.06.30
合 计 — 96.73 83.40-113.13 1,538,850 1.15
集中竞价 2022.06.16 92.79 90.74-95.95 437,750 0.33
-2022.06.22
泰格 2022.06.27
盈科 大宗交易 108.93 104.99-113.13 290,600 0.22
-2022.06.30
合 计 — 99.23 90.74-113.13 728,350 0.54
注:1、为便于核算,对在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已减持的股份做复权处理。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3、计算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825,000
股(公司最新披露数据)。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309,688 15.92 19,770,838 14.77
平潭盈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309,688 15.92 19,770,838 14.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4,151,481 3.10 3,423,131 2.56
泰格盈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51,481 3.10 3,423,131 2.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1、为便于比较,对“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按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做复权处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潭盈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泰格盈科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2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
3、计算上述表格中的“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825,000股(公司最新披露数据)。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平潭盈科、泰格盈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平潭盈科、泰格盈科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平潭盈科、泰格盈科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平潭盈科、泰格盈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平潭盈科、泰格盈科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平潭盈科、泰格盈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