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7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文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文年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均含本数),该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文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吴文年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文年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文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3,595 股,占剔除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0.1713%。
2、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文年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均含本数)。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吴文年先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相关承诺:吴文年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9、其他事项: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监管要求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吴文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