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1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平潭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淄博泰格
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4),平潭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平潭盈科”)
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527,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968%),拟于该公告披露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825,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1390%);淄博泰格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格盈科”)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2,9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3032%),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4,9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610%)。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平潭盈科、泰格盈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暨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平潭盈科盛道创业投 集中竞价交 2021.09.08-2022.02.10 187.24 1,518,841 1.69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易
伙) 大宗交易 2021.08.03-2021.12.28 176.48 2,814,520 3.14
合计 —— —— 4,333,361 4.83
集中竞价交 2021.09.08-2021.09.23 174.32 272,771 0.30
易
淄博泰格盈科创业投 大宗交易 2021.11.15-2021.11.16 165.69 272,880 0.30
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 —— 545,651 0.61
注:1、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160.00 元/股—235.16 元/股;
3、计算上表中“减持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334,000
股(公司最新披露数据);
4、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造成。
平潭盈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泰格盈科自 2022 年 1 月 20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 0.44%(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剔除已回 占剔除已回 占剔除已回 占剔除已回
称 购股份前公 购股份后公 购股份前公 购股份后公
股数(股) 司总股本的 司总股本的 股数(股) 司总股本的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平潭盈 合计持有股份 18,539,820 20.60 20.68 14,206,459 15.78 15.84
科盛道
创业投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8,539,820 20.60 20.68 14,206,459 15.78 15.84
资合伙
企业(有 有限售
限合伙) 条件股份 0 0.00 0.00 0 0.00 0.00
淄博泰 合计持有股份 3,313,305 3.68 3.70 2,767,654 3.08 3.09
格盈科
创业投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3,313,305 3.68 3.70 2,767,654 3.08 3.09
资中心
(有限合 有限售
伙) 条件股份 0 0.00 0.00 0 0.00 0.00
注: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9),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34,0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平潭盈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平潭盈科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平潭盈科的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泰格盈科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泰格盈科于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272,771 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 0.3031%,超过了预披露减持计划中“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17%”
的 承 诺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超预披露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除上述超预披露减持外,泰格盈科本次减持计划其余减持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平潭盈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泰格盈科本次减持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