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
085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因工作人员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关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理解有误,将公司公积金转增的股本按照时间加权计算,造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部分中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错误。每股收益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列报,即:“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或并股等,会增加或减少其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因此,企业应当在相关报批手续全部完成后,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根据上述原因,公司对《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涉及到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指标数据做出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一)《2021 年半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以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和《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二 公司基本情况”之“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以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8795 4.0598 -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8795 4.0598 -4.44%
更正后: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8019 2.7065 3.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8019 2.7065 3.52%
(二)《2021 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3、
合并利润表” 之“八、每股收益”之“(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
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八、每股收益 2021年半年度 2020年半年度
(一)基本每股收益 3.8795 4.0598
(二)稀释每股收益 3.8795 4.0598
更正后:
八、每股收益 2021年半年度 2020年半年度
(一)基本每股收益 2.8019 2.7065
(二)稀释每股收益 2.8019 2.7065
(三)《2021 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八、补充资料” 之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之“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更正如下:
更正前: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09% 3.8795 3.87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1.67% 3.7458 3.745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更正后: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09% 2.8019 2.8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1.67% 2.7053 2.705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更正事项涉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2021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口径错误,不会改变公司 2021年上 半年盈利状况。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前核对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