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8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1 号《关于核准成都康华
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0.37 元,发行新股 1,500.00
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55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57.7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097.3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D10135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项 目 金 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
项 目 金 额
加:2020 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980,973,000.00
减:2020 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58,674,305.67
加:2020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935,225.0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30,233,919.37
其中: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330,233,919.37
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 40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开户银行及账号 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3330020010120100352348 226,997,450.1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32103928 98,604,115.76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 704000120190988888 4,632,353.43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80281101012260034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51050155680800002115
注: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802811010122600344 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注销;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51050155680800002115 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 次会 议,审 议通过 了《关 于变更 部分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地 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整体规划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实现新产能落地,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疫苗生产基地一期建设子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医学城(科技园)变更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 182 号(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在项目实施地政府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76.6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D10191 号”《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24.55 万元(含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D10148 号《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募投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保荐机构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总额 98,097.30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25,867.43
报告期内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