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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特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酷特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0    证券简称:酷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4年4月24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人,其中王若雄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张蕴蓝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湘明先生、耿焰女士、孙建强先生、杨明海先生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莹女士、王伟先生、杜媛女士、丁香乾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张蕴蓝女士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3 年度管理层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地反映了管理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1,781,250.6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11,984,477.90 元。按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
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11,198,447.79 元,减去 2023 年已分
配 2022 年度利润 8,64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92,146,030.1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51,716,760.14 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含税)。实施上述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止,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募集资金在 2023 年度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也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对
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出于审计工作延续性考虑,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必要),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在社会责任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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