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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40 深市 酷特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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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特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3

酷特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0    证券简称:酷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3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益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益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7,137,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4%),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合计减持不超过 14,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酷特智能”)于近日收到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益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哲恒益”)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益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瑞哲恒益持有公司股份17,137,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 14,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 ,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时间区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7、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

    瑞哲恒益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本公司/合伙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如进行减持,本公司/合伙企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本公司/合伙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人/公司/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酷特智能股份,自酷特智能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酷特智能回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哲恒益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瑞哲恒益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瑞哲恒益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计划的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瑞哲恒益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瑞哲恒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瑞哲恒益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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