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以及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办理82.95 万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
陈雷 方东箭 黄品国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0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