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省创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创投”)持有本公司股份 8,250,0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25%),计划在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若在
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浙创投持股情况如下
占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浙创投 8,250,000 8.25% 8,250,000 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
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浙创投 5,000,000 股 5.00%
说明:浙创投属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上
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
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其减持股
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但仍须依照本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减持价
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
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浙创投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限售安排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公司股东浙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浙创投承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最高可达所持股份总额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浙创投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浙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 股东浙创投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浙创投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有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浙创投出具的《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