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下述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和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9,300.00 万元;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6,000.00 万元;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
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6,000.00 万元;
5.向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不超过 8,000.00 万元;
6.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
7.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
8.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43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本次授信期限自授信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利华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