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5 证券简称:龙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现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本次发行
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5,3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94.40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27,945.6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20〕1-8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8,000 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项目 18,413.60 17,945.60
2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28,413.60 27,945.6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27,945.60 万元,其中 10,000.00
万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用途
年产8,000 吨高性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9060100100240968 27,945.60 能永磁铁氧体湿压
合肥分行
磁瓦项目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20000246633766600000051 5,000.00 补充营运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58080078801200000651 5,000.00 补充营运资金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合计 27,945.60
四、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情况
公司分别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 10,000.00 万元,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中明确10,0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相关收益)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主业经营规模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对应的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及利息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含相关收益)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且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龙磁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