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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4 深市 星辉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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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关于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1

星辉环材:关于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2-044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或“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3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召开专项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同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整改的总体工作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决定书》的相关要求,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公司管理层负责整改工作的开展及具体执行事项,最后由整改工作小组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公司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实施的整改措施

    问题1:未完整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3月31日,星辉环材与汕头市泰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科技)签署协议书,以自有资金购买泰盛科技园区T2幢楼部分物业,总价款262,281,721元。7月12日,星辉环材与泰盛科技签订补充协议,变更购买物业楼层范围,总价款保持不变。经查,3月31日,星辉环材的控股股东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控股)与泰盛科技签署协议书,购买泰盛科技园区T2幢楼剩余部分的物业,总价款59,042,119元。7月12日,星辉控股与泰盛科技签订补充协议,变更购买物业楼层范围,价款调整为33,654,368元;同日,星辉环材的关联方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娱乐)与泰盛科技签署协议书,购买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T2幢楼由星辉控股退购的物业,总价款25,387,751元。星辉环材披露的相关公告中,均未完整披露星辉控股、星辉娱乐向相同对手方购置物业相关重大事项。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购置新材料创新研发中心及运营总
部办公用房的补充公告》,补充披露星辉控股、星辉娱乐向相同对手方购置物业相关事项;

  2、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汲取经验教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整改部门: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部。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运营。

    问题 2:2021 年年报披露的关联方不完整。星辉环材 2021 年年报“关联方及关
联交易”部分,披露的关联方包括星辉控股、广东本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及部分关联自然人,对星辉娱乐、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汕头市星辉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星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主要关联方未予披露。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将在后续年报披露时,进一步完善关联方信息披露,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重要关联关系的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汕头市星辉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星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主要关联方进行披露;

  2、公司相关人员将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规,保证公司对关联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整改责任人/整改部门: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部。

    整改时间: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运营。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 3:2021 年年报披露的毛利率数据不准确。星辉环材 2021 年研发领用相关
材料最终形成产成品并对外销售,相关销售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耗用相关成本合计 6,820 万元在研发费用核算,并未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上述做法导致公司2021 年年报披露的毛利率较实际毛利率高 3.45%。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等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将在后续进行年报披露时,加强细节披露、完善披露数据及信息。在毛利率信息披露部分,除列示按报表收入成本科目形成的毛利率数据外,同时对研发活动形成的试制产品进行销售情况下匹配相应的收入成本的毛利率数据进行披露及补充说明。

  2、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整改责任人/整改部门: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部。
    整改时间: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运营。

    问题 4: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一是星辉环材有关 2021 年年报编制等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表中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的登记不准确,且知情人未签字确认。二是对部分重大事项未制作备忘录并作为内幕信息管理。公司 2022 年 3 月开始推进购置泰盛科技物业事项,未作为内幕信息管理并制作重大事项备忘录。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下同)第六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1、今后将公司将加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悉时间,落实知情人签字工作,对重大事项及时制作重大事项备忘录。

  2、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准则和公司制度;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明确信息披露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工作,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整。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整改责任人/整改部门: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部。

    整改时间:长期有效,后续将持续规范。

    三、整改情况总结

  针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公司迅速开展自查与整改,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令改正并作检讨的处分,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深刻的检讨与反省,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将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本次现场检查对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与财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公司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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