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2-027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获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712,3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4.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2.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7 日
除权除息日:2022 年 4 月 8 日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截止2022年4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4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9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
2 08*****461 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3 01*****849 陈创煌
4 00*****731 陈雁升
5 03*****721 陈粤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3月28日至登记日:2022年4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东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保税区通洋路37号
咨询联系人:黄文胜、谢馥菁
咨询电话:0754-88826380
传真电话:0754-89890153
七、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