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 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134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
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执业信息
容诚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诗学,2007 年 4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9 月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拟在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凌莉,2010 年 6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果林,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9 年起专职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担任了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6.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凌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果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执业某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项目时存在未
2022 年 能识别公司内部控制
1 杨诗学 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
01 月 19 日 缺陷等问题,给予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
6、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7、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业
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
量等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审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容诚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