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
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8 日以口头形式发出,会议由全体
董事共同推举的蒋伟楷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蒋伟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蒋伟权先生、独立董事王艳女士、独立董事杨雄文先生 3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王艳女士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蒋伟楷先生、独立董事丁晓明先生、独立董事杨雄文先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丁晓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蒋伟楷先生、独立董事杨雄文先生、独立董事王艳女士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杨雄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蒋伟楷先生、董事蒋伟权先生、董事许凯棋先生 3人组成,其中蒋伟楷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蒋伟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蒋伟楷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肖翠娟女士、黄前程先生和谢诚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蒋伟楷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凯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劳杰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岸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7 月 8 日
附件:个人简历
蒋伟楷先生: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2005年3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伟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943,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0%。蒋伟楷先生和董事候选人蒋伟权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蒋伟洪先生与蒋伟楷先生为兄弟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林苏先生的配偶与蒋伟楷先生为姐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蒋伟权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05年3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伟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10,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9%。蒋伟权先生和董事候选人蒋伟楷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蒋伟洪先生与蒋伟权先生为兄弟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林苏先生的配偶与蒋伟权先生为姐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凯棋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0年3月至2016年7月,担任公司财务部主管兼信息部主管;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许凯棋先生通过广州市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许凯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劳杰伟先生: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2年3月至2016年7月担任公司总经办助理兼法务;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劳杰伟先生通过广州市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劳杰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肖翠娟女士: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项目管理专业。2005年8月至2018年3月,担任公司国际业务部销售总监;2018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国际业务部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肖翠娟女士通过广州市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肖翠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