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959,481.9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96,835,975.57 元,资本公积为 1,133,597,089.09 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519,940,682.20 元,资本公积为 1,156,908,552.0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 84,32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7,461,6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