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或“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大华国际合伙人数 2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5 人。
2022 年度,深圳大华国际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26.11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 9.36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2,016.75 万元。2023 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 16 家,2023 年度承接新三板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深圳大华国际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1 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年末数:217.58 万元。
深圳大华国际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深圳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荣矾,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拟签字会计师:丁月明,2019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8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灵芝,200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 9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聘任的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费用
关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
次会议,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继续聘请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